法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101K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主干学科为法学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商法、国际法。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本专业课程设置如下表,必考课程为9门,学分为41分。选考门数不少于7门,学分不低于32分。
专业名称:法学代码:030101K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必考课 |
思政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3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核心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5 |
00247 |
国际法 |
6 |
|
6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
7 |
00230 |
合同法 |
5 |
|
8 |
00227 |
公司法 |
4 |
|
9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
选考课 |
推荐选考课 |
10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选考门数不少于7门,学分不低于32分。 |
11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12 |
13144 |
犯罪学 |
6 |
13 |
00258 |
保险法 |
3 |
14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15 |
00808 |
商法 |
5 |
16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4 |
17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
18 |
14392 |
物权法 |
3 |
19 |
03453 |
创业学 |
6 |
20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21 |
07844 |
人工智能导论 |
4 |
毕业环节 |
22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
总学分 |
73 |
|
说明:
考生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
毕业要求
1.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16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0分及以上,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申请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2.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五、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
法学专业计划课程与原经济法学专业计划课程对照表
新计划课程 |
原计划课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见说明 |
2 |
00247 |
国际法 |
07945企业与公司法学、7402 |
3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07946税法原理、7405 |
4 |
00230 |
合同法 |
07948环境法学、7282 |
5 |
00227 |
公司法 |
07944经济法学原理、7399 |
6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07947金融法概论、7403 |
7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06917仲裁法、7407 |
8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实践02317) |
9 |
13144 |
犯罪学 |
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261、7401 |
10 |
00258 |
保险法 |
00258保险法 |
11 |
00249 |
国际私法 |
00249国际私法、7404 |
12 |
00808 |
商法 |
00996电子商务法概论 |
13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06909行政诉讼法、7400 |
14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06911国家赔偿法、7406 |
15 |
14392 |
物权法 |
|
16 |
14098 |
人格权法 |
|
17 |
07844 |
人工智能导论 |
|
说明:
1.凡取得00015英语(二)(7103)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及总学分不超过7学分的一至两门选考课程合格成绩。
2.2026年之前取得的00167劳动法(7850)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课程合格成绩;2026年之前取得的00169房地产法(7408)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不超过3学分选考课程合格成绩,但均不得重复顶替使用。
3.2018年前取得的00261行政法学、06908行政处罚法学和06910行政复议法学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分别顶替13144犯罪学、14392物权法、14098人格权法课程的合格成绩。
法学专业计划课程与原法律专业计划课程对照表
新计划课程 |
原计划课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见说明 |
2 |
00247 |
国际法 |
00167劳动法 |
3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00263外国法制史、351、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
4 |
00230 |
合同法 |
00230合同法、350、商标法、专利法、商标与专利法 |
5 |
00227 |
公司法 |
07945企业与公司法学、00227、359 |
6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00262法律文书写作、015 |
7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00226知识产权法、357 |
8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60 |
9 |
13144 |
犯罪学 |
05678金融法、0256、328 |
10 |
00258 |
保险法 |
00258保险法、327 |
11 |
00249 |
国际私法 |
00249国际私法、353 |
12 |
00808 |
商法 |
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352 |
13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343 |
14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
15 |
14392 |
物权法 |
05680婚姻家庭法、0855、340 |
16 |
14098 |
人格权法 |
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49 |
17 |
07844 |
人工智能导论 |
|
说明:
1.凡取得00015英语(二)(006、019)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及总学分不超过7学分的一至两门选考课程合格成绩。
2.2026年之前取得的经济法学原理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课程合格成绩或其他总学分不超过7学分的一至两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但不得重复顶替使用。
3.2018年前取得的“行政诉讼法学”合格成绩可顶替任一门选考课课程门数和学分。2018前取得的行政法学或刑事侦查学课程合格成绩可顶替00230合同法、00227公司法和00247国际法三门课程中的任意一门成绩,但不得重复顶替使用。。
法学专业计划课程与原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计划课程对照表
新计划课程 |
原计划课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见说明 |
2 |
00247 |
国际法 |
06622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及应用(含实践03392) |
3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11242知识产权实务(含实践11243) |
4 |
00230 |
合同法 |
00230合同法(见说明) |
5 |
00227 |
公司法 |
06616知识产权概论 |
6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06617专利法 |
7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00226知识产权法 |
8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2) |
9 |
13144 |
犯罪学 |
00054管理学原理 |
10 |
00258 |
保险法 |
|
11 |
00249 |
国际私法 |
05558侵权行为法 |
12 |
00808 |
商法 |
03453创业学 |
13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06623无形资产学 |
14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06620反不正当竞争法 |
15 |
14392 |
物权法 |
06917仲裁法 |
16 |
14098 |
人格权法 |
|
17 |
07844 |
人工智能导论 |
|
说明:
1.凡取得00015英语(二)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及总学分不超过7学分的一至两门选考课程成绩。
2.2026年之前取得的06618商标法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课程成绩或选考课程成绩,但不得重复顶替使用。2026年之前取得的06619著作权法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00230合同法课程成绩或选考课程成绩,但不得重复顶替使用。
3.2018年前取得的06621知识产权保护实务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702国际经济法课程成绩。
法学专业计划课程与原行政法专业计划课程对照表
新计划课程 |
原计划课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见说明 |
2 |
00247 |
国际法 |
06915部门行政法 |
3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06907行政法学总论 |
4 |
00230 |
合同法 |
06909行政诉讼法 |
5 |
00227 |
公司法 |
06912外国行政法 |
6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06908行政处罚法 |
7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
8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实践02317) |
9 |
13144 |
犯罪学 |
02047社会心理学(二) |
10 |
00258 |
保险法 |
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 |
11 |
00249 |
国际私法 |
05541行政许可法 |
12 |
00808 |
商法 |
03453创业学 |
13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06914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 |
14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
15 |
14392 |
物权法 |
06917仲裁法 |
16 |
14098 |
人格权法 |
06911国家赔偿法 |
17 |
07844 |
人工智能导论 |
|
说明:
1.凡取得00015英语(二)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及总学分不超过7学分的一至两门选考课程合格成绩。
2.2026年之前取得的06910行政复议法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13000英语(专升本)课程合格成绩或选考课程成绩,但不得重复顶替使用。2026年之前取得的01848公务员制度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学分不超过4学分的选考课程成绩。
3.2018前取得的06913国家公务员法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学分不超过4学分的选考课程成绩。非法学类专科毕业生2018年前取得的00277行政管理学(6学分)、00242民法学(7学分)、00243民事诉讼法(5学分)、00245刑法学(7学分)、00260刑事诉讼法学(4学分)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分别顶替不超过该门课程学分数的选考课程成绩。
4.2018年前已经取得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课程合格成绩,可以分别顶替13969劳动和社会保障法、00247国际法课程成绩。
六、课程说明
1.国际法[00247]
本课程主要研究国家参与制定或者国际公认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本课程从国际法基本概念入手,循序阐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责任等基础理论,渐次深入到领土、海洋、空间、外交领事、条约、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经济、国际组织、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战争法等具体法律制度。
2.国际经济法[13702]
国际经济法是经济学领域的一个分支,是关于国际社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组织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其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贸易管理与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等领域的主要法律问题。
3.合同法[00230]
本课程主要介绍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转让、消灭、违约责任以及《民法典》规定的19种典型合同。
4.公司法[00227]
公司法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概念、公司的类型、公司的设立、合并与分立、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清算等。
5.侵权责任法[14081]
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的分支学科,其主要研究因侵害民事权益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课程内容主要分为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行为类型、侵权责任形态和侵权损害赔偿五个部分。
6.知识产权法[00226]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特别法,该课程主要介绍知识产权的概念、客体、特征以及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内容。
7.环境资源法学[13749]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资源法学概述;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土地管理法、水法和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植物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法律责任等。
8.犯罪学[13144]
本课程主要介绍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规律以及犯罪防控的基本理论和对策。要求能够根据犯罪现象分析犯罪原因,发现犯罪规律,为国家、社会和个人控制预防犯罪提供有效的对策建议,促进社会犯罪预防政策的变革,提高预防、控制和治理犯罪的能力。
9.保险法[00258]
保险法属于民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主要介绍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保险中介组织和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体制等。
10.国际私法[00249]
本课程以涉外民事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其内容主要包括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主体、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法律适用。
11.商法[00808]
商法是与民法并列并互为补充的部门法,其致力于优化调整市场经济活动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商法的基本制度、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和票据法等。
1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13969]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和法学分支学科,在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基础理论、就业促进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制度等。
13.反不正当竞争法[13534]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主要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4.物权法[14392]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是对物权的基本制度、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和占有制度予以讲解。
15.人格权法[14098]
人格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人格权的一般理论、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和人格权保护等。